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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丝带  

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科普存档,谢谢原po 整理。

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才疏学浅,说一下自己初步了解的几点,占tag致歉。除去同人灰色地带不谈,以国内为例。


一、各国著作权保护期


美国:1978年1月1日后的出版物作品,版权期限从作者完成创作开始,直到作者死后70年都在版权法案保护范围。如果作品有多个创作人,那么版权要至最后一名创作人去世后70年为止。 若作品是匿名或者使用假名的,被保护期限至出版后95年为止,或者自创作之日算起至120年后为止。此外,没有申请注册的作品也享受美国版权相关法案的保护。

 英国: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颁布版权法的国家,其版权法是英美法系版权法的范本。所有的文学、戏剧、音乐或艺术作品,只要首先在英国出版,或作者是英国国民或居民的,都受英国版权法保护,不需任何手续。 英国版权法只允许“为科研或个人学习目的”而使用文字、音乐、绘画或雕塑等艺术品。因此,在英国,即使只为个人娱乐目的,未经作者同意而使用其作品也是侵权行为。

 法国 :作者享有以任何形式利用作品和从中获取经济利益的权利,包括演出权和复制权。按照法国版权法规定,作者对艺术作品的版权有“追续权”,即作者的作品被公开拍卖或通过经销人出售后,他仍享有不可转让的参与分配权。 根据《伯尔尼公约》:各国一般认可的著作权保护期限为50年。

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章,著作权: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二、国内对著作权剽窃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释义:

适用本条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一共规定了十一项,比修改前增加了第(五)、(八)、(九)三项,本条规定的侵权行为有: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该行为是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发表权。依照本法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是著作权人的权利,应当由著作权人来决定,他人未经著作权人的同意将其作品发表,是一种侵权行为,造成著作权人的人身和财产的损失,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发表权中还包括著作权人有权决定以某种形式发表其作品,如果未按著作权人决定的形式发表其作品,也是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发表权,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合作作品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创作的,著作权应当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品中的每一个人都无权单独行使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包括对作品的发表权。把合作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不仅是侵犯了其他合作作者的发表权,而且是窃取了其他合作作者的署名权和对作品的使用权。侵权行为人应当对造成的其他合作作者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该行为主要是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署名权属于创作作品的作者,作者有权在发表的作品上表明自己的身份,即署上自己的姓名,也有权署笔名或不署名。未参加创作的人为谋取个人名利,无论是冒充单独作者还是冒充为合作作者的身份在他人作品上署名,都是侵犯作者署名权的行为。如果侵权行为人冒充为作者获得了一定的利益,还侵犯了作者的财产权。作者有权禁止未参加创作的人在作品上署名,并有权要求侵权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该行为是侵犯作者保护作品的完整权。作者本人对作品有修改的权利,同时,也有权禁止他人修改自己的作品。在实践中,有时授权他人对作品作合理的修改也是必要的,如作品在出版时,有必要授权书刊出版社的编辑对作品的文字和某些词句作适当的修改。擅自修改他人的作品都是侵权行为,更何况歪曲、篡改他人作品。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破坏了作者通过该作品要表达的思想内容或表达的形式及其艺术风格,侵犯了作品的完整权,作者有权禁止这种侵权行为,并可以要求侵权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例如,要求侵权行为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还可以要求销毁被歪曲、篡改的作品。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本项是从著作权法的原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移过来的,有关专家提出,原第四十六条第(一)项“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的规定,与其他各项相比较,侵权行为的损害和影响面相对要小一些,不宜加重到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该侵权行为与本条规定的侵权行为的情节相当,因此,将该规定移至本条中。有关部门和专家还提出,抄袭和剽窃基本上是同一语义,不必重复,因此,将抄袭删除。

        剽窃他人作品,是把别人的作品据为己有的侵权行为。剽窃他人作品与演绎作品不同,演绎作品是经过了原作品的著作权人的许可,剽窃他人作品未经原著作权人的许可;演绎作品的作者对原作品进行了创造性的劳动,创作了新的作品,而剽窃他人作品最多只是将他人作品的个别部分和词句略作变动,几乎是原封不动地作为自己的作品,没有创造性的劳动。例如,将一部小说中的人物名称、故事发生的年代、地点等作了改动,或者其中个别情节略作变化,其主要内容,表现手法都是抄袭他人的作品。剽窃他人作品的目的,是为了将其出版发行,牟取名利,该行为严重地损害了作者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三、抄袭的初步判定


截图来源360doc网,土家刘郎《“剽窃”与“抄袭”的法定界限》连接地址:https://www.360doc.com/content/14/0710/12/17301683_393384187.shtml

四、除此之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章,著作权: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 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的释义的几点摘录:著作权的保护期届满,著作权人便丧失其著作权,作品进入公有领域,人们对作品的使用可以不再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并且可以无偿地使用作品。由此可见,著作权的保护期的含义是,在法律规定的一定期限内,著作权依法受到保护;超过这一法定期限,法律对著作权便不再保护。它是对著作权人所享有的著作权进行一定限制的方式之一。

作为作者的公民死亡后,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则由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负责保护;作为作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或者变更后,这几项权利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保护。如果作者没有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者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其他组织的,将由国家来保护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侵害。

虽然古典名著《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早已谢世,这部作品从财产意义上说早已进入公有领域,我们就可以更换原作者的署名或者把作品中涉及的特定的历史环境改头换面。倘若如此,我们就无从保障作品,特别是优秀作品在世代相传中得到更好的传播和利用。此外,如果对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不给予法律上的永久性保护,那么,当保护期届满后,假如有人更动了作者的署名或者作品的内容,虽然可以被舆论所谴责,但由于这种行为已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范畴,因而也就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将这类行为作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而予以更有效的制止和制裁。

以上,所有关于国内相关法律均摘自中国人大网-->法律释义与问答-->明商法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释义,连接地址:https://www.npc.gov.cn/npc/flsyywd/minshang/node_22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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